各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和《广西特种设备数据清理工作方案》(桂市监办函〔2021〕292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对广西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内的特种设备数据进行排查和梳理,部分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已不在使用状态,亦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或注销手续,我局即日起对该部分特种设备(详见附件)作公告停用或注销处理。
如存在与实际不符的情况,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联系设备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特设股,联系人及电话:
象州县:梁庆江,0772-4301559;
武宣县:覃国卿,0772-5214997;
忻城县:莫巧媛,0772-5513093。
特此公告。
附件:1.《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相关规定
2.公告停用(注销)特种设备明细表
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