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的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推动我市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来宾市无偿献血奖励方案》。
一、制定背景
目前,临床用血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我市无偿献血人数增长速度明显滞后于医疗发展的需要,为缓解血液供需矛盾,加大对积极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和单位进行表彰激励,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关爱献血者的良好氛围,提升公民献血积极性,鼓励更多的健康适龄公民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推动来宾市无偿献血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献血条例》等有关规定,借鉴其他地市经验做法,并根据21个市直有关部门提出的7个意见和建议,采纳5个有效建议,再结合来宾实际制定本市奖励方案。
三、适用范围
在来宾市参与无偿献血的单位和个人。
四、主要内容
《来宾市无偿献血奖励方案》的主要内容共5条,主要内容和解析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获奖标准。设置先进个人、服务之星、先进单位、先进县(市、区)4个奖项,明确获奖标准。
(二)奖励的权限和程序。成立奖励评定小组,负责对来宾市无偿献血表彰奖励的审核、评定。明确各奖项评定数据来源,经公示后进行奖励。
(三)奖励的内容和结果运用。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志愿服务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可享受“二免”服务,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先进县(市、区)颁发荣誉牌匾。
(四)奖励的监督。规定了申报个人及单位、评审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惩戒措施。
(五)其他内容。规定献血行为准则及献血量折算标准。
五、惠民利民举措
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志愿服务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可享受“二免”服务,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先进县(市、区)颁发荣誉牌匾。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0772-66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