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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2021/08/25 1.4w 阅读 330 点赞

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来宾市工信局牵头制定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一)起草依据。为贯彻落实《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来宾市工信局参照《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函》(桂工信综合〔2021〕163 号)做法,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简便、权责明确、公正透明的原则,牵头起草《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市工信局积极与各牵头单位沟通对接,认真起草。6月11日,第一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管委以及有关市直等32个单位意见。7月30日,组织召开了市督效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等9个主要牵头部门座谈会集中审核。7月30日,再次征求9个主要牵头单位意见。8月12日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核同意,于8月18日,以市工信局、市督效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局9个主要牵头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二、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6月11日,第一次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管委以及有关市直等32个单位意见,反馈有修改意见的单位10个,已视情况采纳,对不采纳的事项均与对应单位做好沟通对接,反馈无修改的单位22个。7月30日,组织召开了市督效办、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和大数据局、市自然资源局等9个主要牵头部门座谈会集中审核,进一步采纳各单位会上提出的修改意见。7月30日,再次征求9个主要牵头单位意见,明确了逾期视为无修改意见,3个单位反馈无修改意见,6个单位逾期未反馈。

三、主要内容

主要细化关于推进工业振兴8条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第一部   分申报条件和材料

本部分将《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细分形成22具体事项,细化明确了“给予重大工业项目竣工奖励”“对年度新入库工业企业奖励”“对‘千企技改’项目给予生产设备投资补助”“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奖励”“对年度新购置工业机器人工业企业补助”“实施亿元工业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对工业企业高层次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补贴”等7个涉及企业申请资金奖励事项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支持方式;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保障政策”“高层次人才享受市辖区公立医院‘绿色通道’优先诊疗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来宾基金做大做强”“争取自治区高质量产业基金支持”“优化项目审批改革”“推行‘双容双承诺’制度”“完善租地报建程序”“推行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执法”“推广区域评估机制”“强化绩效考评正向激励”“建立工业投资奖励制度”“将工业投资工作纳入激励干部担当奖励范围”“通报表扬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县”等15个非资金奖励事项的政策规定和工作措施。

第二部分  工作程序

该部分主要明确了补助、补贴类资金的申报程序原则上包括组织申报、审查、评审、审定、公示、资金下达等程序,具体以申报通知为准;其他事项按照现行工作方案或具体工作通知执行。

第三部分  资金拨付和监督

本部分主要明确了资金拨付的范围、预算管理、分配方案、支付制度、财务管理等工作内容,以及各有关单位对资金监管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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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