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为解决我市城区道路存在重复开挖和无序建设、城市“拉链马路”“空中蜘蛛网”等市民投诉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2020年6月底,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学习借鉴贺州市好的方法,组织开展草拟《方案》工作。
《方案》起草部门市城管局于2020年12月,征求了兴宾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来宾国投集团共6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后形成《方案》(送审稿),于2021年1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并于2021年4月由市人民政府印发。
二、《方案》制定的必要性及意义
2015年,我市颁布实施了《来宾市城区弱电管沟工程专项规划(2013~2025)》,但未明确地下通信弱电市政管沟(网)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单位,导致地下空间利用、通信弱电市政管沟(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问题较为突出。
《方案》的实施,有效盘活城市资源及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降低资产损耗,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解决城市地下通信管线管理难题。一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可以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开挖城市道路,有效消除城市“拉链路”“空中蜘蛛网”现象;二是减少政府对基础设施的投入。
三、《方案》实施内容
(一)规划范围内新建(含改建、扩建)的地下弱电管网,需严格按照“弱电共沟、集约化建设”的原则,与市政道路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新建道路原则上不再允许架空建设弱电杆线,主城区范围内弱电管网等通信基础设施改造需与旧城改造分步实施,逐步实现架空杆线迁改下地。
(二)已建好的弱电管网原则上统一交由特许经营者运营、维护、管理。
(三)新建、改扩建地下弱电管网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特许经营者本着公平、合理、有偿使用的原则,向各弱电管道使用单位提供租、售业务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服务工作,收费方案需报物价部门报备。
四、《方案》涉及各单位的工作职责
根据部门工作职能分工,《方案》对7个部门及兴宾区人民政府的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其中:市城管局负责通信弱电市政管沟(网)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线下地项目建设、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和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批需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地下通信基础设施工程,牵头出台来宾市地下通信弱电市政管沟(网)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指导做好弱电管沟(网)租、售涉及收费的相关工作;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好各通信管沟(网)使用单位,配合做好通信管线数据摸底调查、通信管沟(网)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等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做好项目财评审等相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好项目规划和方案审批,必须将弱电管网建设纳入道路规划设计中统一规划;市住建局负责项目施工的许可,工程质量的验收及监督竣工验收工作;兴宾区人民政府负责协调项目实施范围内各街道社区,做好配合支持工作;特许经营者依据政府授权开展地下通信弱电管沟(网)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及管维工作。各通信运营商负责配合做好摸底调查、参与规划、建设计划的编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