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全区中小学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0〕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来宾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自治区、来宾市的统一部署要求,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延迟开学期间,借助信息化手段,有计划地、有秩序地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实现全市中小学“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的目标。
线上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是:统筹整合教育教学资源,优选、创建支撑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师生提供丰富多样、可供选择的网上优质教学资源和线上教学、辅导、评价、交流渠道,全力保障教师在网上教学、学生在网上学习,有效解决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到校上课的问题,最大限度消减疫情对新学期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
三、实施原则
(一)协同推进。市、县、校三级联动,基教、教研、电教等部门合力实施,鼓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配合推进。
(二)因地制宜。各地各校立足自身实际制订工作方案,选用适合自己、易于操作的网上教学平台,务求实效。
(三)突出重点。突出抓好对高中、初中、小学毕业班教学质量管理,注重做好不具备线上学习条件学生的关爱工作,努力不让一名学生掉队。
(四)公益免费。严禁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向学生收取线上教学资源及教学服务费用。
四、实施路径
(一)各中小学校基于本校实际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
(二)选用、创建线上教学平台。各县(市、区)、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优化使用本地(校)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合理选用国家网络云课堂、自治区教育厅数字电视“空中课堂”专用频道,或其他在线教育信息化平台,为学生在家自主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三)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各地各校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安排,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线上教学活动。可灵活使用在线直播教学、网络点播教学、电视频道学习、学生自主学习、小组合作学习、教师辅导答疑、集团共享资源等方式。
(四)市、县(市、区)教科研机构学科教研员要加强各学科教学调研,组织线上教研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确保师生安全。
(三)做好宣传引导。
六、实施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于2020年2月16日前做好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所有准备工作,于2月17日起全面实施线上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全面实现“延迟开学不停教、不停学”。
学校正常开学、学生到校上课后,学校应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正常教学中继续结合使用已有教育平台的优质学习资源进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