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上级有关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市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的防控指导意见,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来宾市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为第一要务,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教卫体卫联动和联防联控,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贯彻执行,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校园环境。
三、防控措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纳入法定传染病乙类管理、甲类防控范畴。当前正值春节和寒假期间,人员流动激增,高校学生回家度假人多,客观上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的难度。各单位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
(一)加强健康教育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其他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如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平台、微信、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学校(幼儿园)布置体育与健康寒假作业,要求家长督促学生增加体育活动,学习洗手卫生、咳嗽礼仪等健康知识,增强体质,养成健康行为习惯。
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要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引导师生假期不得前往武汉和疫情严重地区。
(二)开展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等,应按照传染病防控的有关要求,在假期科学开展校园内环境清洁整治行动,重点做好灭鼠、清除越冬蚊卵的专项行动。特别是在师生返校前,要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治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三)各培训机构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属人群密集区域,即日起全面停止2020年寒假补课。何时复课,教育部门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培训机构要做好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
(四)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
各单位、学校(幼儿园)必须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学校,应通过适宜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
(五)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
1.收集我市在武汉高校就读大学生寒假返乡情况,通过所在高中毕业学校班主任群、班群及当地党委、政府等途径联系到学生,要求按《致家长的一封信》做好防控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应确定具体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排查登记。要求师生不要去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到过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返校时要严格健康监测。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应及时逐级报告。
(六)做好开学前后工作
1.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人力配置,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提前寻求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帮助,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及时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后要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按疫情分级控制措施的相关要求,落实好停课、停学等措施。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学校(幼儿园)应做好开学前后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有条件的建议使用感应式水龙头。
四、信息发布管理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信息管理工作,遵守信息发布纪律,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信息统一由卫生健康部门发布,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一律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对于擅自转发内部信息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行为人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领导,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并为防控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采取适宜方式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执行。
(二)加强教卫联动
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联系,强化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与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联动,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三)加强报告制度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自发文之日起,每日按有关要求向上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汇报书面情况,如发现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应按传染病防控制度及时上报卫生健康部门并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体育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