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及编制过程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1号)文件要求,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在《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5〕26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制定更加符合市情的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机制。
(二)编制过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1号)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实施。
我市于2019年3月初开始起草《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过多次研究讨论以后,于2019年4月1日定稿(征求意见稿)并发文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24个单位反馈了意见,其中7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市督效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糖业发展局、忻城县人民政府、兴宾区人民政府就单位职责划分及单位名称变更等问题提出意见,均已基本被采纳。兴宾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议明确兴宾区与市工业园区的职责管理范围,因划分职责管理范围不在本次预案的内容范围,因此未采纳。
二、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
科学应对污染天气,及时有效降低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主要内容
一是编制背景,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
二是成立组织机构和职责,包括成立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和确定机构职责。
三是预警监测与预警响应,包括预警监测、提前会商、预警响应。预警响应中详细介绍了预警分级、启动、调整和解除条件。
四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减排要求、分级响应措施。
五是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资金保障、预报预警能力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制度保障。
六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宣传、预案培训、预案演练、预案修订、名词术语。
七是附件,包括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及来宾市城区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清单。
三、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区及各县(市、区)。
四、新旧预案差异及特色亮点
一是适用范围,新预案涵盖了市区及各县(市、区),旧预案适用范围仅为市区。
二是污染等级。新预案定义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从黄色预警就可以启动应急响应,管理更加严格了。旧预案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因此需要污染达到一定程度以后才开始启动应急预警,相对管理较为宽松。
三是单位职责。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各单位职责有部分调整,本预案就新的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
四是增加了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清单,更加明确管理范围及管理手段,使得本预案更具有可行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清单实施动态更新,管理起来更加灵活。这也是本预案的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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