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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05/15 4.5k 阅读 202 点赞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稳步提升,全市各县(市、区)统一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市标准统一为650元/人/月,农村标准统一为4500元/人/月,保障全市城乡居民在社会救助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结合我市扶贫工作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际,并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制度的有效衔接,我市从2019年5月1日起,将全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增幅18.18%,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3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500元,增幅25.00%。 

           来宾市民政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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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