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城镇〔2018〕403号)、2018年市委改革要点及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过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发改城镇〔2018〕403号)及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精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建委起草了《2018年来宾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工作方案(征求意
见稿)》,于2018年3月5-20日发函征求各县(市、区)、来华管理区、河南工业园区,以及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员等共32个单位的修改意见及建议。根据各部门反馈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对《2018年来宾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了《2018年来宾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工作方案(送审稿)》。2018年5月21日,市四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工作方案,并于6月8日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及特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城市群城镇带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和宜居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站在新起点上取得新进展。
(二)工作目标
1.到2018年底,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6%。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25.5%。
2.到2018年底共转移农业人口6万人以上。其中:兴宾区转移安置农业人口1.68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48万人以上,(含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人口);象州县转移安置农业人口1.3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12万人以上;武宣县转移安置农业人口1.3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16万人以上;忻城县转移安置农业人口1.26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11万人以上;合山市转移安置农业人口0.18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8万人以上;金秀县转移安置农业人口0.28万人以上,城镇人口达到5万人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出台《2018年来宾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工作方案》。
2.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是深化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改革;一是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三是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创业就业服务水平;五是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体系;六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水平。
3.提升城镇功能和宜居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一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二是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三是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四是加快新型城市建设;五是推进产城融合发展;六是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七是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4.推进城镇群城镇带建设。一是推进桂中城镇群建设;二是推进城镇综合交通路网建设。
5.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一是推进特色小(城)镇创建工作;二是推进百镇示范镇及特色名镇名村建设;三是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四是优化行政区划设置。
6.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是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四是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是开展“美丽来宾·宜居城市”创建活动;六是加强城乡社区治理。
7.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一是推动“人地挂钩”政策落实;二是落实“人钱挂钩”政策;三上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四是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五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六是严格执行城镇化率统计相关的人口调查制度。
四、保障机制
(一)高度重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来华管理区、河南工业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用足用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各项政策,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落实工作机制和专人负责。
(二)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平台作用,构建沟通有效、协调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协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牵头单位要切实负牵头作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增加相关参与单位,参与单位要主动配合,积极推进城镇化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督查。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综合协调办公室、城市建设协调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各责任单位要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对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五)加强宣传。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广泛宣传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六)明确信息报送时间。各项重点任务必于2018年底前完成,各县(市、区)、来华管理区、河南工业园区、市直各部门要建立月报制度,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按时按要求填报 “来宾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重点任务月报表”。每半年、年中及年末报送工作总结。各牵头单位每月8日前报上月的月报表;各单位6月20日前报半年工作总结,9月20日前报年中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报年末工作总结。要求各牵头单位以专题报告形式报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