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政办发〔2021〕15号)规定,我市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和相关单位进行奖励。现就组织申报“十四五”(2021-2025年)期间各相关单位申报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奖励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严重违反建筑法、税法、统计法等法律行为,没有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本市建筑业企业,凡符合“来政办发〔2021〕15号”文件规定的下列奖励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一)新引入企业奖励
(二)企业发展壮大奖励
(三)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
(四)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奖励
(五)企业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奖励
(六)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七)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励
(八)观摩性项目奖励
二、申报程序、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申报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时间:以属地行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三)申报资料:
1.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资金奖励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奖项证明材料(根据申报奖励类别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年度建筑业总产值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量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建筑业企业,并组织做好本县(市、区)申报工作;要严格审核企业申报材料,年度产值数据需
向当地统计部门核实,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来政办发〔2021〕15号”制定政策落实况报告我局。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建管消防科联系,联系人:莫运锋,联系电话:0772-4236657。
附件:1.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资金奖励政策汇总表
2.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资金奖励申报表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资金奖励政策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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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奖励类别 |
奖励事项 |
奖励金额及计算方法 |
奖励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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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引入企业奖励 |
对新引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并纳入来宾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承诺5年内不迁出来宾市)进行资金奖励。 |
注册满一年后按施工总承包特级、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二级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来政办发〔20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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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发展壮大奖励 |
鼓励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壮大。一是自企业注册之日起,纳入来宾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后,对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的企业进行奖励;二是对建筑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建筑业企业进行奖励。 |
1.对主营业务为建筑业且年建筑业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的企业,按年产值N亿(N取整数)×1万元给予奖励(奖金封顶100万元);2.对年建筑业产值超过10亿元且增幅超过15%的建筑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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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 |
对建筑业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资质晋升进行奖励。 |
建筑业企业最高资质等级提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专业承包一级或增加二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勘察设计企业由工程设计专业甲级晋升为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的,当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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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业劳务企业转型奖励 |
对建筑劳务公司转为专业作业企业进行奖励。 |
给予企业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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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奖励 |
对已在我市注册且纳入来宾市企业一套表统计库、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建筑企业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进行奖励。 |
在市外承包建设工程年产值达1亿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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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
对在来宾市辖区范围内任一完整会计年度完成1000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并使用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的社会投资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资金奖励。 |
企业当年在来宾市辖区内完成社会资本固定资产投资量N千万(N取整数,本地建筑业企业承建部分)×1万元(奖金封顶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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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励 |
对企业总承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或省级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项进行奖励。 |
企业总承包的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自治区质量、安全奖项的,给予企业1万元一次性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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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观摩性项目奖励 |
对本市建筑业企业承揽全区、全市的观摩性项目进行奖励。 |
对开展全区、全市的观摩性项目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同时给予诚信加分。 |
附件2
来宾市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资金奖励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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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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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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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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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注册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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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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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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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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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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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户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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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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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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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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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及金额 |
例:
万元; 2.本企业2022年度建筑业产值为亿元,申请企业发展壮大奖励万元; 3.本企业于年月日总承包(专业)资质由 级晋升为级,申请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万元; 4.本企业在市承接建设工程,2022年度完成产值亿元,申请企业在外承包建设工程奖励万元; 5.本企业于2022年度因项目获得国家“鲁班奖”或“国家级优质工程金奖”,申请建筑行业质量、安全奖励万元;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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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金额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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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是£否£ (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情况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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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内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
是£否£ (区外事故以“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数据为准;区内事故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数据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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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建管股室 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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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分管领导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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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
单位(盖章): 日期: |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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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