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关于加快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工作的通知》(桂建劳〔2021〕20号)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对我市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已达到核退条件的项目进行核查。请涉及未核退的企业于10月31日前,向项目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核退资料。我市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统一按“5+1”(项)规定接收申请核退材料。
附件:1.来宾市未退拨建安劳保费项目情况统计表
2.申请拨付劳保费所需材料
3.来宾市及各县(市、区)劳保站联系方式
来宾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保障中心
2021年7月2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