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荣刚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工业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以下简称《广西意见》、《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改规划〔2017〕2084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明确了特色小镇是指“在几平方公里土地上集聚特色产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融合、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镇原则上按1-3平方公里面积进行建设。
对于特色小镇的建设,目前自治区采取由地方先报送、培育,确定进入培育名单后,特色小镇建设企业平台机构根据要求对划定的特色小镇进行投资建设,在培育期末由自治区组织相关部门对特色小镇进行验收,达标的予以挂牌。
对于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工业特色小镇的建设,须解决三个问题:一是解决用地问题,需要在迁江工业区中划定1—3平方公里用地作为特色小镇建设平台;二是明确建设主体,需要确认由哪个或哪些企业作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体,根据《意见》特色小镇建设要“理清政府与市场界边界”,特色小镇由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三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根据《广西意见》,提案的特色小镇属于重资产型,社会投入要达到16亿/平方公里,特色小镇建设所需的巨大投资由哪个或哪些企业解决?
我委认为目前尚不具备建设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工业特色小镇的条件,暂不支持加快推进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工业特色小镇建设的建议提案。
提案中的对策和建议对推进我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营商环境很有帮助,特别是对加快推进迁江华侨工业园铝工业发展,做大、做强铝产业很有帮助。感谢您对迁江华侨工业园建设的关注及支持,下一步,我委将结合来宾实际及迁江华侨工业园特点,按照“功能完善、品质提升”的要求,逐步加强和改善迁江华侨工业园的建设,希望您继续关注、支持来宾的发展和园区的建设。
承办人:雷俊 联系电话0772-4212755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