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鸿晖等10位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建设美丽乡镇的关注。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建议很中肯。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议案,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村镇规划建设
我市有66个乡(镇),均已实施“四所合一”改革,乡(镇)作为一线主体,对乡(镇)的建设、执法有第一管理权。住建局作为技术指导责任部门,积极配合村镇建设工作。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推进2018年度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来宾市2018年度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方案精神,有序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8年全市要全面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其中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要完成规划成果的依法审批。同时我委积极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确定武宣县东乡镇河马村委凤阳村、东乡镇金岗村委永安村、黄茆镇上额村委上额村以及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滴水村委滴水屯、长垌乡平道村古占屯作为我市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试点村,通过试点的基础上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全面铺开。《方案》规定涉及上级下拨的规划编制项目及经费,必须涵盖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带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有序开展。为强化农民有序建设意识,打造整齐和谐的乡村风貌,我市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2018年各县(市、区)农村新建农房办证比例不低于80%,规定乡村建设许可证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天。
(二)积极开展规划下乡服务活动。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规划下乡服务活动的要求,我委从规划设计单位抽调了规划、建筑、结构、景观专业人员组成规划设计服务小分队,于2018年8月9日由规划局韦善东同志率相关人员到武宣县东乡镇洛桥村委洛桥屯、河马村委凤阳合群村委花潘屯开展规划设计服务,以便于提高乡镇、村相关工作人员规划业务知识面,增强村民建设美好家园的意识。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规划人员的业务能力,我委组织各县(市、区)相关工作人员于2018年9月6日,举办城乡规划业务学习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各县(市、区)村镇规划的业务水平,增强了规划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了工作人员服务基层奉献自我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现有房屋档案数据库
目前我市所辖各县(市、区)均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数据库。同时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乡村规划与农房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桂建便函〔2018〕636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各县(市、区)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建设管控的现状。
三、进一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我市已完成总体规划编制的乡(镇)有31个,完成乡(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有4个。2011年至今,我市已完成2023多个村屯规划。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工作,推进村镇规划建设:
(一)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办发〔2018〕37号)精神,我委草拟了《来宾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报市政府审定。方案中要求全面启动环境优化工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态生活,持续开展“美丽来宾”乡村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切实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全面完成“美丽来宾”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二)开展规划管控提升行动。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和推广规划编制、实施中的新理念和新思路,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一批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初步实现多规合一。加快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内容和程序,压缩规划建设许可办证周期。完善乡镇“四所合一”体制机制,适当增加人员人员编制,确保有人做事。按照有关规定赋予乡镇一级政府更大的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加大乡村规划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和农民建房办证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村建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覆盖面。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将乡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督促村民共同遵守。逐步改变农村建房不信规划,信风水和风水师说了算的现状。
(三)开展农村“两违”打击试点工作。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动机制,开展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排查整治行动。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2018年度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23号)精神,将象州县石龙镇确定为我市2018年违法建设打击处置试点镇,以点带面,推动“两违”打击工作深入开展,打造一个美丽宜居的农村环境,力争实现违法增量有效控制和违法存量逐步消除的目标。
(四)加强多部门合作,共同建设美丽乡村。结合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工作从规划监管上下大力气抓好,同时我委加强与自治区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建立污水处理与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让农村的道路干净,巷道干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承办人联系。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覃华兴,4223946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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