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桂建质安协〔2017〕6号)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部门推荐,我委于2017年3月下旬组织专家初审及工程质量实地核查,经来宾市第十五届“红河杯”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授予“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业务技术用房”等13项工程为来宾市第十五届“红河杯”优质工程。现将获奖工程及企业、项目经理名单予以公布,在全市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以资鼓励。希望各获奖单位戒骄戒躁,继续努力,争取更大成绩。全市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创先争优,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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