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强化市场监管,引导住房消费,积极推进去库存工作,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健康。
根据来宾市房地产交易信息月报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底,全市商品房存量326.87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存量面积132.44万平方米,非商品住宅存量面积194.43万平方米(除去自持、抵押、查封等非住宅面积101.92万平方米外,真正可售的非住宅待售面积为92.51万平方米)。按近12个月月均销量计算,预计商品房消化周期约为26.42个月,其中商品住宅为12.2个月,非商品住宅消化周期约为128.76个月(其中真正可售的待售面积的消化周期为61.26个月)。来宾市商品房价格偏低,库存量减少,整个市场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发展态势。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提升服务效能。为推进我市去库存工作,全面掌握各县(市、区)房地产去库存情况,准确研判房地产市场动态及变化趋势,我委多次通过实地走访市城区部分房开企业及各县(市),深入了解房开企业和当地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积极协调和解决它们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市城区部分企业和县(市),进行重点监控,一企一策、一县一策,精细施策,不断优化市场发展环境,拓宽销售渠道,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二是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购房补助政策,减轻消费者购房压力。为贯彻落实桂建电〔2016〕7号文件精神,我市政府于2016年2月出台了相关配套文件。我委建立了农民工购房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已与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43个项目签订《进驻房源信息平台协议书》,目前已有6705套房源信息在信息平台上备案。
2016年,全市农民工等新市民首次购房共3599套46.29万平方米,约占全市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4.47%;其中已申请自治区1万元/套补助标准的有2954套34.69万平方米,已发放补助金额2954万元,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进一步释放。
三是落实降成本政策措施,减轻购房成本。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文件要求,自2016年4月25日起,市城区已取消房地产权属档案查询服务费、房地产网络信息服务费。这一惠民举措,不仅得到了群众的赞许,同时降低了房开企业和消费者购房成本,预计可直接减轻购房成本负担近600万。
四是积极鼓励棚改货币化安置,大力推行“以购代建”模式。我市结合市城区商品房市场存量较大,房价较低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以购代建货币化安置工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市场的良性互动。2013年至今,我市已累计以购代建16825套商品房用于棚改安置,占2013~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棚改任务数26863户的62.63%,消化去库存商品房面积近160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1-10月全市采购商品房2970套,占年度以购代建目标任务数4400套的67.5%,消化去库存商品房面积近20万平方米。
五是创新扶贫移民搬迁安置模式,提升我市城镇化水平。我市兴宾区将易地扶贫工作与消化房地产存量房相结合,与城镇化、产业发展相结合,在城南新区落地“老乡家园”异地扶贫搬迁项目,拟向房开商采购商品房528套近7万平方米,扎实推进扶贫搬迁工作。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商品房品质不高,购房对象结构单一,房价偏低。目前我市有特色、高质量、有品位的建筑不多,周边产业、商业不够发达,难以对外来人口购房置业形成有效吸引力。据统计,在购房对象中,来宾市户籍购房人占总购房人的54.3%,广西区内其他市的购房者占38.17%,省外购房者占7.53%,外来人员购房比例不到五成,相对偏低。
二是部分楼盘受资金限制,处于停工状态;相对现房而言,购房人多数不愿意购买期房或停工的楼盘,更加加剧了建设资金的回笼难度。这些停工项目约占我市商品房库存总量的30%左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抓紧落实相关政策部署。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楼市库存较高、企业信心不足的背景下,国家和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多项有利政策,现在自治区棚改货币化房源信息平台也已搭建,我市将充分利用该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把好的政策转化为生产力,推进各项政策尽快落地,稳市场措施尽快见效。
(二)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发展与房地产业协调发展。利用来宾列入全国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的有利契机,以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突破点,扎实推进扶贫搬迁工作,推动易地扶贫工作与消化房地产存量相结合,试行集中采购、集中搬迁的安置方式,加快我市城镇化步伐。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资金流通,盘活市场。积极协调商业银行,加大对房地产开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商品房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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