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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民发〔2022〕36号)

2022/06/12 7.1k 阅读 321 点赞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现将《2022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民政局

                           2022年6月9日


2022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扎实做好本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自治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桂防溺水联〔2022〕2号)和中共来宾市委办公室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函〔2021〕45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成立来宾市民政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梁朝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谢丽珍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陈海武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敏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莫益路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杜高燕市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李苏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各县(市、区)民政局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梁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目标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防范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家庭及学校提醒告知,最大限度减少我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预防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切实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形成党组领导、股室联动、依法监督、社会各部门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

(二)落实监护责任。依托儿童之家和农村幸福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关爱保护作用。加强儿童督导员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儿童督导员的作用,各村(社区)的儿童督导员要对留守儿童监护情况进行及时排查,并在每月走访、回访工作中,向监护人宣传监护责任、安全责任,明确要求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杜绝留守儿童处于无人监护状态。并发动学校和乡村参与管理,齐抓共管,切实提高自觉防范能力,严防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水事件发生。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通过短信、电话、微信、QQ等多种宣传形式,进村入户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防溺水宣传,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明白私自下水游泳带来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同时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真正让每一位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将防溺水常识牢记心中。

(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沟塘、河道等溺水事故易发地段进行全面排查,对原有老旧的警示牌和防护网进行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进行维护,并建议当地政府适量增加防护栏及安全警示牌数量,真正将防溺水工作落到实处。

四、溺水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措施

接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溺亡报告后,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儿童溺水事故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保障范围;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实施临时救助;因溺水事故导致残疾的儿童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落实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依托儿童之家和农村幸福院落实宣传教育责任,通过短信、电话、微信、QQ等形式,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采取一对一结对宣传及监管,切实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做好溺水事故困难家庭救助,协助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六、严格信息报送制度

    请各县(市、区)民政局于6月25日、10月15日前,将本辖区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防溺水工作情况的文字汇报材料经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邮箱:lbmzfsk@163.com;电话:4278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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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