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2021年来宾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来宾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来宾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是广西奋力“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关键时期,是来宾开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之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对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国“两会”,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推动全市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一)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论述精神,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在强化理论武装上走在前、作表率。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市民政系统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热潮。坚持以全会精神为引领,全力推动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民政工作各项部署落实落地,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来宾新征程中贡献民政力量。
(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目标要求,把党史学习教育与落实“十四五”开局之年民政事业各项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不忘初心,将党史学习教育过程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以良好精神风貌和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制定完善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脱贫人口,继续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过渡期满后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再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退出低保范围。继续实施“按户施救”和“按人施救”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完善相对贫困家庭的兜底救助渠道。
(五)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自治区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将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巩固城镇困难群众脱困解困成果,健全城镇困难群众救助帮扶长效机制。
(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发挥社会救助部门协调机制作用,及时研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探索临时救助异地申请改革,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巩固提升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三、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
(七)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措施,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失能照护机构、乡镇敬老院、村级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完善特殊困难、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
(八)强化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培育养老新业态。持续破解城市养老难问题,推进街道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老年人宜居社区试点建设,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培训提升行动。推广智慧养老数字平台应用,开展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
(九)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养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
(十)发展壮大健康养老产业。以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到来宾投资。积极打造康养产业品牌。继续实施“1521”养老示范园区建设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加强养老服务业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推进金秀镇养老小镇、广西古象运动休闲特色小镇の梦溪谷温泉康养小镇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业。启动桂中康养城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探索医养结合模式。
四、建立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十一)强化未成年人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合推动自治区、市、县三级调整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动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门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依托“12345”政府服务热线搭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服务平台。继续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推动落实国家对恶意弃养或失信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十二)提升儿童福利工作质量。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的意见》,整合资源打造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的福利机构,建立全市儿童福利机构常态化指导和监管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好全区儿童福利康复辅具配置项目。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规范收养工作,完善收养登记工作程序。
(十三)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推进全市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动态管理。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能力培训。做好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
五、夯实基层政权基础,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800人以上规模安置点社区治理,协调完善安置点“九个中心”建设,不断充实安置点社区治理资源。推动民政领域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落实,助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十五)高质量完成村(居)委会换届工作。完成村(居)委会集中换届,高质量落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会同组织部门抓好换届后新任村干部全员业务培训,指导谋划新一届村(社区)五年发展规划,制定村(社区)“两委”履职规划。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推广“一组两会”屯级协商自治模式,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推进“乡贤 + ”模式构筑乡村治理新格局改革。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自治机制建设,提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服务能力。
(十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相关文件。深化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巩固农村社区试点建设成果。配合做好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工作,开展“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宣传推选活动。推进社区减负,持续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
六、培育和监管并重,充分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
(十七)加强党对社会组织领导。坚持在登记、年检年报、评估、抽查中同步落实党的工作,建强党的组织。
(十八)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改革。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工作,建立完善综合监管和支持发展的政策措施。稳妥分步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改年报。健全联合执法制度机制,落实社会组织联合执法。大力清理“僵尸”社会组织,注销一批、撤销一批、激活一批多年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巩固深化排查整治成果,完善风险预警评估、应急处置措施,严密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
(十九)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所需的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七、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步
(二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划变更工作规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镇〉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设立街道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因地制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持续推进政府驻地管理问题整改。
(二十一)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加强地名命名更名标准化建设。稳妥审慎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强化地名档案管理。开展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三年行动计划。
(二十二)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照民政厅统一部署,完成来宾—柳州毗邻县界联检。加强各级界线界桩管护工作。深化平安边界建设。
八、加强社会事务管理,着力提高服务质量水平
(二十三)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挥救助管理工作第三方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服务监督。推进社会工作介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拓展“互联网+救助寻亲”工作。强化救助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救助管理专项活动宣传。
(二十四)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各级殡葬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启动全市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各类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到2023 年,每个县(市)要建有1 家殡仪馆;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 家公益性公墓;乡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覆盖率明显提高,不断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今年要通过大力争取上级部门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兴宾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等殡葬项目建设。进一步深化市殡仪馆体制改革,满足社会不同人群需求,提升殡仪服务水平。贯彻惠民殡葬政策,做好殡葬设施建设指南。持续参与花坛葬、骨灰撒海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加快全市殡葬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持续推进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村(社区)红白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加强殡葬服务规范管理和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优化婚姻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婚姻管理规定。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数据补录,开展婚姻登记设区市内通办改革试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探索婚介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开展婚前辅导和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方法措施。积极开展全市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二十六)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积极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社会化照护服务工作试点。落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政策和规范,拓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服务覆盖面。加强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
九、强化综合监管,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健康发展
(二十七)推动慈善事业有序发展。实施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规范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内部治理结构。加大对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慈善信息公开的监管,强化对慈善组织的审计,加强对慈善组织和基金会的联合执法。
(二十八)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启动实施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纳入全市民政督查考核内容。持续推动民政事业单位增加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启动全市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支持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征集宣传。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督导、评估机制建设。
(二十九)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机制。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条例》《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指导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监督管理。扩大“时间银行”组织志愿者开展专业培训和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优化志愿者人员结构,拓宽志愿服务平台,持续推进志愿服务信息数据归集和管理。
(三十)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积极营造“多人少买、寓募于乐、理性投注”购彩环境。坚持守正创新,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管理,促进彩票销售渠道建设,优化产品供给,创新营销宣传,巩固现有购彩者群体,拓展新购彩人群。做好福利彩票风险防范工作,促进彩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
十、对标新时代新要求,持续提升民政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十一)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组织编制好《来宾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总体规划和《来宾养老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来宾大健康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来宾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来宾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专项规划。
(三十二)加快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养老、殡葬等方面立法和修订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推动市、县民政部门探索民政综合执法。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制定民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民政服务机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民政领域地方标准修订工作。持续推动民政政务服务“简易办”“全区通办”。
(三十三)强化民政工作信息化支撑。统筹推进民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加快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整合系统资源,加强数据安全管理,提升政务服务一体化水平。提升国产化替代水平,全面提升网上办公系统应用水平,加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十四)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细化落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指导意见,通过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统筹用好各类财政预算内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专项债、地方债等资源,加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
(三十五)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总结提炼疫情防控经验做法,持续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压实各级防控责任,保持领导协调机制常态化运转,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定期研究调度防控工作。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从严落实防控措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稳妥推进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做好受疫情影响群体救助保护工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三十六)做好民政资金和统计工作。开展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强化资金监管。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做好“十四五”民政重点建设项目储备,围绕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和资金安排。建立民政统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做好民政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采集和共享,实现民政统计数据与民政业务数据同源同表。
十一、强化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三十七)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工作方针,立足民政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深入研究务实、精准、管用的落实举措,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三十八)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三十九)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中强化政治监督,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续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十)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鼓励广大民政干部争当群众心中“最可爱的人”,做新时代民政追梦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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