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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来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12/18 1.6w 阅读 57 点赞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公共卫生保洁员1名,主要负责单位日常相关保洁工作。工作地点: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299号来宾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大院。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具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经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下载填写《来宾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需上传相片),并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材料,将报名材料密封好送至来宾市公安局1号楼611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择选通知其面谈;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谈。应聘人员接到面谈通知参加面谈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确定拟聘人员。根据报名及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根据面谈和体检结果,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一)入职人员按年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二)岗位补贴待遇按市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文件执行的标准发放。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公安局装备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 0772-4236550。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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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