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决策部署,来宾市启动《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两年试点,构建以市级为中心、辐射全域的高效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以下为政策要点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
(一)紧跟党中央、国务院的步伐,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发挥救助管理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传递党的关怀温暖,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二)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一是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二是乡村振兴全面启动。三是共同富裕成为时代要求。
(三)救助管理新形势有要求。近五年来,来宾市救助管理工作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救助数量大幅度下降、务工不着等临时遇困人员大量增加、流浪未成年人和病残人员比例不断上升;另一方面,服务对象的现状和需求呈多元化趋势,受助人员对专业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街面临时遇困人员诉求不断增加。此外,市区救助管理机构发展不均衡、服务质量有差异,各县(市、区)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老化、工作人员配备不足、救助业务开展不规范等问题日益凸显,亟需统筹解决。
二、制定的主要依据
制定的主要依据是《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考了《民政部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指南的通知》等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文件,同时借鉴南宁、柳州、桂林等地的制定经验。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五大部分:试点目标、试点任务、试点工作措施、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一)试点目标:打造“五大中心”
1.强化枢纽功能:升级市级救助管理站(市站)为区域性调度中心,统筹全市资源。
2.构建快速响应网:形成“城区半小时、乡村一小时”救助圈,实现“早发现、快救助”。
3.服务一体化:推动市县救助标准统一、资源整合,消除服务断层。
4.建设专业平台:建成区域性教育培训、照料服务、寻亲服务、医疗转介、接收送返五大功能中心。
5.优化协同机制:明晰部门权责,打通公安、城管、卫健等多部门协作链条。
1.织密救助网络,实现“主动发现”
(1)基层网点全覆盖:在乡镇、社区设立救助服务点/引导点,打通“最后一公里”。
(2)“四方到场”联动:民政牵头,联合公安、城管、卫健建立街面协同救助机制。
(3)全民参与机制:动员环卫工、快递员、志愿者等成为“救助信息员”,构建社会化发现网络。
2.升级服务能力,提供“精准保障”
(1)分类分级救助
①扩展站内服务,增设反家暴庇护中心联动公检法妇联;
②为临时遇困人员在基层站点提供应急救助。
(2)四大功能中心建设
①寻亲平台:整合公安协查、医疗寻亲等资源,破解“身份甄别难”;
②医疗绿色通道:市站统筹定点医院,实现“先救治、后救助”;
③接收送返枢纽:统一调度跨市护送,降低县级负担;
④落户安置协作:协助县级解决滞留人员户籍问题。
3.强化源头治理,防止“重复流浪”
①建立“三类信息库”(街面长期滞留人员、高风险流浪走失人员、流浪乞讨返乡受助人员),实施个案跟踪帮扶;
②开展常态化回访,联动人社、残联提供就业帮扶、康复服务,阻断返流浪路径。
4.推动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水平
①搭建市级培训中心,全覆盖轮训救助队伍;
②建设“街面救助应急微信平台”,实时调度巡查力量;
③补齐县级救助站设施短板,完善临时监护等功能。
(三)试点工作措施
按照“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功能布局,围绕服务网络全覆盖、服务处置更便捷、服务保障更有力、制度衔接更顺畅四个方面探索全方位救助管理工作。
(四)进度安排:分步推进,稳扎稳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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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时间 |
重点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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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准备 |
2024年6月-9月 |
成立领导小组,摸底资源缺口,制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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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实践 |
2024年10月-12月 |
建设基层网点,启动微信平台,优化硬件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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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提升 |
2025年1月-9月 |
评估网点运行,开展全员培训,投入功能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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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巩固 |
2025年10月-2016年4月 |
建立应急平台,健全制度体系,固话成果 |
(五)保障措施:多方联动,长效支撑
1.强化领导:成立市级试点领导小组,民政牵头压实责任。
2.部门协同:依托联席会议机制,明确公安、城管、卫健等分工,落实“首诊接诊制”“先救治后救助”。
3.资金保障:优化财政支出,探索购买服务调动社区力量。
4.宣传动员:通过“开放日”“送温暖”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事务科
政策咨询电话:0772-429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