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着力解决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制定《来宾市消防车通道管理规定》(来政办发〔2022〕43号),以下简称《规定》。
一、《规定》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9年底,从国家到自治区层面部署开展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我市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集中治理行动,结合城市品质提升和老旧小区改造等专项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多项工作机制,强力开展消防车通道违停联合执法,强化专项行动的基层参与和社会监督,深入开展小区车位改造,经过整治,一定程度解决城市住宅小区内消防车通道被堵塞、占用的突出问题,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集中治理行动走深走远,仍然存在着部门协调推进机制不够完善、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能力不足、居民消防安全意识不高等一些机制性、管理上的问题,需要一部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予以规范。
二、目标和任务
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着力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前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完善责任链条。
三、《规定》涉及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管理工作适用于本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四、《规定》编制的主要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车通道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应急消〔2019〕334号)等有关规定,以及《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等国家标准规范。
五、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22年5月对《规定》初稿征求了各县(市、区)、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求,共收集意见7条,采纳5条,其他无修改意见。2022年7月对《规定》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2条,采纳1条,其他均无意见。
六、《规定》主要内容和意义
《规定》共设置七章、三十一条。第一章总则,全面明确了制定目的、使用范围、政府管理职责、违法行为举报渠道。第二章明确了消防车通道设置的技术要求。第三章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全面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第四章明确了单位和居民住宅区消防车通道管理要求和单位职责。第五章明确了单位在建工地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和要求。第六章责任追究,全面规范执法手段和责任追究。第六章附则,明晰规定实施日期。
《规定》的出台对形成消防通道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市域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
(一)厘清各方职责,强化组织领导。《规定》强调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级行政辖区内消防车通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履行自身职责,共同整治占有、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问题。
(二)固化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强化法律支撑,明晰责任追究。公安、住建、城管执法、应急、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相应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因工作失职危害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及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政策咨询电话:0772-531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