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
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2022/11/06 1.5w 阅读 119 点赞

    为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2022年11月2日,来宾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来政发〔2022〕号(以下简称《两规划》)。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国务院、自治区和来宾市先后颁布实施了三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推进规划实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本实现。未来十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来宾篇章的关键时期,妇女儿童发展面临着重大发展机遇。继续制定实施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对于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十分重要和必要。

二、编制依据和过程

依据宪法和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来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有关部门规划,结合来宾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两规划》。编制工作组联合来宾市妇女儿童工作智库专家,深入基层调研,反复听取市直部门、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与有关规划、计划等进行了合理衔接,在不断修改完善基础上形成了《两规划》文本,经专家论证、来宾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全会审议,报送来宾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呈报来宾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实施。

三、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3月、5月、7月和8月对《两规划》征求了各县(市、区)、市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意见。3月共收集意见9条,采纳4条,不予采纳5条,其他无修改意见;5月共收集意见16条,采纳13条,不予采纳3条,其他无修改意见;7月共收集意见8条,采纳6条,不予采纳2条,其他无修改意见;8月共收集意见2条,全部采纳,其他均无意见。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市统计局、忻城县妇儿工委办、市科协、市科技局提出的意见没有采纳,理由主要是以上4个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均低于广西新“规划”的要求,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新“两纲”和广西新“规划”的终期评估,来宾新“规划”沿用了广西新“规划”的要求,因此没有采纳以上4个单位的修改意见。

四、目标和任务

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两规划》均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等五部分组成。《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共提出85项主要目标和99项策略措施。

《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

六、涉及范围

《两规划》涉及全市妇女儿童,涵盖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法律保护等方方面面。由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负责《两规划》实施工作,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相关机构以及人民团体结合自身职责,承担《两规划》相关目标任务落实工作。

七、执行标准

严格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市本级《两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八、注意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在起草地方性法规、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本级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县(市、区)规划印发后1个月内报送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同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责任单位每年向同级妇儿工委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每年向市人民政府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

九、关键词诠释

妇女与健康。延长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和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增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促进健康孕育,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改善妇女营养状况,促进妇女加强体育锻炼,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妇女与教育。加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缩小男女两性科学素质水平差距,提高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

妇女与经济。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保持中国共产党女党员合理比例,提高女性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的比例。

妇女与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参加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五大保险人数和待遇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

妇女与家庭建设。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妇女与环境。提高妇女思想政治意识,提升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健全文化与传媒等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提高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妇女与法律。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未成年女性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财产权益。

儿童与健康。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降低儿童死亡率、缩小城乡差距,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有效防治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增强儿童体质,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等。

儿童与安全。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保障儿童食品安全,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完善伤害监测报告系统。

儿童与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持续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儿童与福利。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联动响应机制。

儿童与家庭。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建立平等和谐亲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规政策体系。

儿童与环境。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提供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保障儿童参与权利,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优先满足儿童特殊需求。

儿童与法律保护。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依法严惩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十、惠民利民举措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延长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和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加强妇女思想政治教育,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保障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建立完善家庭政策体系,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健全文化与传媒等领域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和未成年女性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妇女财产权益。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降低儿童死亡率、缩小城乡差距。完善伤害监测报告系统,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持续提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质量,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困境儿童权益、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联动响应机制。建立平等和谐亲子关系。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提供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保障儿童参与权利,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和友好社区。完善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依法严惩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十一、新旧规划差异

《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共提出85项主要目标和99项策略措施。对比《来宾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内容,旨在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回应了广大群众和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结合来宾实际,新的妇女规划中所设置的策略措施增加了部分可量化操作内容,如,在“妇女与健康”领域提出了“引导鼓励乡镇、街道、社区、村屯加强体育组织建设,实现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60%以上的城市街道、50%以上的乡镇、40%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站点”、在“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提出了“实现婚姻登记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县级以上婚姻登记机关覆盖率达到80%”等内容。

《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提出73项主要目标和93项策略措施,对比《来宾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增加了“儿童与安全”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内容,旨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儿童及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来宾实际,新的儿童规划中所设置的策略措施增加了部分可量化操作内容,如,在“儿童与健康”领域提出了“中小学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开好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每周小学不少于4节体育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少年开放,支持学校通过政府采购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为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提供服务,或有社会体育组织与学校开展体育合作共建”等内容,在“儿童与教育”领域提出了“推进学区制管理改革,推进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2022年底实现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覆盖达60%以上,完善城乡对口帮扶机制,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2028年前实现我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通过国家级认定”等内容。

十二、特色亮点

一是在规划定位上,突出妇女儿童的生存权、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

二是在编制方法上,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

三是在规划内容上,注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

四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广泛性,扩大社会参与面。

十三、政策解读单位及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772-428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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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