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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字】《来宾市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解读

2022/02/23 3.9k 阅读 422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强化用地保障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盘活存量土地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7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0号);

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号);

5.《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

二、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2021年8月,《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13个局(委),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共收到1条,经研究讨论后,已采纳。

2021年11月,《行动计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书面形式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13个局(委),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均反馈无修改意见。

三、行动任务

通过开展盘活存量土地专项行动,加快自然资源领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挖掘存量土地潜力,提升用地保障水平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行动目标、行动任务和行动措施四部分。

(一)行动目标。到2023年,力争完成以下目标任务:全市盘活存量土地3.6万亩以上;全市“增存挂钩”中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每年达到18%以上,闲置土地处置率每年达到25%以上;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9%,单位工业增加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不低于10.5%;自治区级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西部地区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

(二)行动任务。一是加强用地源头管控;二是加快盘活存量土地;三是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四是探索盘活农村存量土地。

(三)行动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二是强化部门职责;三是落实奖惩措施;四是加大宣传力度。

五、涉及范围

本《行动计划》适用于来宾市范围内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六、执行标准

来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要严格按照《行动计划》以及自然资源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上级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七、关键词诠释

存量土地:指现有城乡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利用不充分、不合理、产出低的土地,即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的现有城乡建设用地。

“增存挂钩”机制:是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消化相挂钩,并实施奖惩的一种工作制度。主要目的是通过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促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八、惠民利民举措

(一)盘活存量土地,惠民又强企。随着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的改革,盘活存量土地已成为土地要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实现新旧动能转换、腾挪用地空间有重要意义。《行动计划》提出了盘活农村、城镇存量土地的新举措,可以有效缓解我市当前用地供需矛盾,进一步提升用地保障能力和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规范土地供应行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对闲置土地成因调查情况,部分地区未能严格执行“净地”供应要求,而是以现状供地,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动工建设,进而造成土地闲置。《行动计划》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前期开发进度,使其尽快达到供地条件,提高供应计划执行率。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关于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认定标准,规范建设用地供地行为,禁止“毛地出让”。

九、新旧政策差异

无

十、特色亮点

(一)强化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在项目准入和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执行和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严控高能耗、高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准入;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确需突破土地使用标准确定规模和功能分区的建设项目,应当通过节地评价严格把关,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从源头上减少新的存量土地产生。

(二)探索盘活农村存量土地,助力乡村振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盘活农村存量土地的重要渠道,有利于探索建立多主体供应、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收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先行推进1-2个需求集中、工作基础好、土地管理水平高的县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建立完善适合我市实际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规则和服务监管体系,构建兼顾政府、集体、农户的土地增值收益合理分配机制,逐步释放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潜力。

十一、注意事项

《行动计划》明确了来宾市2021—2023年盘活存量土地工作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加强源头管控、加快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能、探索盘活农村存量土地等方面的行动任务,明确了市级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奖惩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行动计划》取得实效。

政策解读单位:来宾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政策解读电话:0772-428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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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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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