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7日,经来宾市人民政府批准,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印发《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来政数发〔2020〕32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现就《办法(试行)》相关内容进行政策解读。
一、《办法(试行)》出台的背景依据
2018年以来,国务院就各地政务服务热线的建设和清理作出工作部署。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提出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快清理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国务院部门要积极支持地方政府政务热线整合,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政务热线外,其他政务服务热线都要整合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二是2019年,根据国务院部署,自治区开发和建设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来宾市直接使用自治区开发的热线平台提供市级热线服务,设置了12345热线平台。三是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数发〔2019〕18号)和来宾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数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了《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来政数发〔2020〕32号)(以下简称《办法(试行)》),规范了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的职责分工、受理范围、运行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监督问责等管理工作及流程。
二、《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构成有哪些?
《办法(试行)》共分为八章四十条,包括总则、职责分工、受理范围、运行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监督问责、附则等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热线的定位、受理渠道、办理模式等,提出了工作要求,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将各类公共服务热线整合到统一的12345热线,建设“一号对外”政府总客服。
第二部分是职责分工:明确了职责分工,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热线工单处理机制。
第三部分是受理范围:明确了热线的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的事项,对于不予受理的事项做好转接和告知义务。
第四部分是运行流程:明确了诉求办理的流程和时限及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对于政策盲区、法律空白、职能交叉等特殊工单的处理提出了处置程序的要求。
第五部分是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负责制度,严格工作纪律,确保受理事项依法有序处理办结。
第六部分是工作考核:明确了对热线平台和成员单位的日常监督及考核事项。
第七部分是监督问责:明确了对12345热线运营情况、热线工作人员服务情况、承办单位事项办理工作等进行监督问责。
第八部分是附则。
三、《办法(试行)》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印发《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桂数发〔2019〕18号)精神及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我局起草了《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于2020年6月22日征求6个县(市、区)和50个市直相关部门意见。个别成员单位提出不同意见:“1.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列入不予受理范围,避免《办法(试行)》规定的受理内容、办理时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答复时限冲突。2.建议定期公布市、区级各成员单位办单数量。3.建议将第十八条限时办理(四)“及时办理中的办理结果应及时告知诉求人,同时反馈12345热线”。修改为:办理结果应及时告知诉求人,同时反馈12345热线;对联系不到诉求人的可不做回复。理由:有时候诉求人的信息是保密的,没有诉求人的联系方式,无法及时告知”。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在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我局对该意见、建议部分采纳,1.未采纳第一点建议,理由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属于行政职能职责范围,同时管理办法中第十八条第(五)点:办理时限要求中第8点:“法律法规对诉求事项的处理时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成员单位应在上述处理时限内将相关规定提交12345热线”,所以说办理时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和答复时限不会冲突。2.采纳第二点建议,理由是待管理办法印发后会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办理工单情况,各承办单位也可以在12345热线平台系统中统计分析里查看市直部门和各区域办理工单情况。3.未采纳第三点,理由是若诉求人信息保密无法联系时,将处理结果在12345热线平台回复和反馈。我局对《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完成了《来宾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四、各类诉求的办理时限是多少?
来宾市12345热线平台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一建设的12345热线平台,办理时限与自治区12345热线同步。具体如下:
1.咨询类事项,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不可申请延期。
2.求助类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3.建议类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4.投诉类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5.举报类事项,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答复。
6.涉及公共突发事件的诉求,按突发类工单处理。承办单位应在30分钟内签收诉求工单,12小时内办结。
7.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诉求事项的处理时限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承办12345热线诉求的成员单位是如何监督考核?
12345热线以百分制的方式,按季度、年度对成员单位进行考核。以来宾市12345热线平台采集的数据为主,人工考核(材料审核、台账记录等)为辅,实行季度公布、年终考核的方式,考核数据可实时自助查询。考核周期为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度11月30日,在考核节点内办结的工单计入本期考核,未到工作时限且未办结的工单计入下期考核。考核结果与本级年度绩效考评挂钩。定期将考核结果向公众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