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应急救援工作近年来逐渐引起各级政府和企业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文件均提出要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要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对颁布实施超过5年的应急预案在原有的基础上重新进行修订,使之更加适应行业管理要求,适应行业技术进步发展要求,适应现实需要。因此,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在2010年颁布实施的《来宾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重新修订该预案,并于2019年1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印发给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意见采纳情况
我局起草来宾市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后,于2018年10月份发函征求了兴宾区人民政府,来华管理区(来宾高新区)、河南工业园区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文新局,市水务集团等21个单位的意见,并采纳了市民政局、市水务集团、来宾海事局关于责任划分的意见,将方案中对应责任单位做了调整,其余14个单位无意见。
三、目标任务
为了迅速、有效地处理我市城市桥梁可能出现的重大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控制措施,组织实施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桥梁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主要内容
总则、组织体系与职责、隐患处置、事故分级、应急响应、应急结束、应急保障、附则。
五、涉及范围
本预案选用于来宾市城区桥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六、执行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桥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