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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来宾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来政办发〔2018〕76号)政策解读

2018/12/21 1.7w 阅读 512 点赞

一、方案实施的背景

2016年12月29日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2017年,国务院将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列入2018年要完成的重点改革之一,要求各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精神,制定出台实施方案。2018年7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31号),明确提出全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决定由市教育局负责起草《来宾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二、方案的起草过程

(一)2018上半年,市委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作为全市深化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研究出台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方案。在自治区政府没有相关文件下发前,市教育局立即草拟了《来宾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于2018年6月上旬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征求意见。之后,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文本进行反复修改,拟7月中旬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讨论。

(二)2018年7月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31号)(下称《意见》),对全区各地各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提出具体的改革意见。市教育局觉得我市制定的《办法》与自治区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所以,暂缓报送市政府。

(三)自治区《意见》明确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接到市政府转来的自治区文件后,市教育局决定草拟全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方案,将原来制定的《办法》部分内容充实到方案之中。2018年7月底、8月初组织相关人员开始草拟《方案》。

(四)2018年8月底,市教育局完成草拟稿的工作,9月初向本局各科室、二层单位征求意见,根据各科室和二层单位意见,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改。9月底修改后的《方案》基本体现了自治区的改革意见,同时,也较好的结合了来宾市教育的基本情况。

(五)2018年9月底,市教育局向19个部门、单位(含高新区和河南工业园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函征求意见。我们根据各部门、单位意见,组织人员进行修改,接着组织有关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核,于11月7日局班子会讨论研究通过。

(六)2018年11月20日上午,雷应敏市长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来宾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三、《方案》基本内容及主要政策

《方案》包括:基本概况、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加快民办学校规范化制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等八个部分,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主要表述来宾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现状。

(二)总体要求

主要有两方面表述:一是《方案》的指导思想;二是制定《方案》的基本原则。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强调了民办教育学校的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四)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明确提出对民办学校实施分类管理,根据举办者意愿和运营现状,分营利性民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两种。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提出:对2017年9月1日前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分类登记。新成立的民办学校都要分类批准设立。

(五)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

一是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积极鼓励和大力扶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各级人民政府要利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基金奖励、捐资激励、土地划拨、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给予扶持;二是拓宽办学筹资渠道;三是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五是享受同等补助资助政策;六是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七是保障学校师生权益。

(六)加快民办学校规范化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二是健全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三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四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是明确学校办学定位;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支持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支教,公办教师按在职在编从员有关规定管理;三是培育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八)提高行政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部门协调机制;二是改进政府管理方式;三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五是切实加强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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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