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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来宾市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民发〔2022〕49号)

2022/08/04 8.3k 阅读 490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来宾高新区)、市农业产业园、市三江口新区管委、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市中直、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城乡低保制度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切实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桂民函〔2022〕714号)文件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现行的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由现行的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提高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2年8月1日起实施。各地可视情况提高本地城乡低保标准。

来宾市民政局       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宾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宾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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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