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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涉企惠企政策(养老服务领域)

2022/01/02 1.1w 阅读 330 点赞

一、养老机构补贴。辖区内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民办养老机构可申请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一是建设补贴,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民政部门核定后,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5000元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分两次拨付。二是运营补贴,民办养老机构收住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按照60-160元/人.月标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资金从上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解决。申请民办养老机构补贴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民办养老机构应于当年7月15日前向属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三是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岗位津贴。工作满1年的,从2年起,每人每月补贴5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月岗位津贴增加50元,工作年限10年以内(含10年)的,最高补贴至每月300元。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400元。

二、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联系电话

来宾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772-4278339;

兴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4291312;

象州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4365403;

武宣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5212629;

忻城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5514449;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6218847;

合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股:0772-64915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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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