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交通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财政局草拟了《来宾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2020年1月,自治区印发了《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对交通运输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并要求“各市要根据本方案,统筹推进与所辖县(市、区)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在本方案出台3个月内制定本地交通运输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我市实际情况,由财政部门牵头制定我市与县(市、区)的改革实施方案。
二、 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说明
一是总体要求。二是市与县(市、区)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主要包括公路、水路、铁路、邮政、综合交通五个方面内容。三是配套措施。四是实施时间。
(二)改革划分原则
一是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在落实中央、自治区政策的基础上,适度加强市本级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落实好县(市、区)责任,充分发挥县(市、区)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人民交通为人民。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着力解决交通运输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遵循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对运转情况良好、管理行之有效、符合行业发展规律的事项进行总结和确认,对存在问题的事项进行调整和完善,稳步推进相关改革。
三、 征求意见稿相关说明
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如下:
(一)工业园区管委、兴宾区财政局、忻城县财政局、金秀县财政局、武宣县财政局、合山市财政局均无修改意见。
(二)象州县财政局提出2点修改意见,市邮政管理局提出3点修改意见共5点修改意见,我们采纳3点意见不采纳2点意见,具体如下:
1.采纳3点意见。
一是主要内容:(三)县(市、区)财政事权2.水路“(3)象州县负责境内的80.768km(红K174+110~红K190+831、柳K0+000~柳K64+047)航道的管理和养护,财政事权由象州县负责实施。”建议删除,水路养护和管理按原来的管理模式执行。
采纳理由:经与市交通局共同研究,水路按现行管理体制执行。
二是主要内容:(一)市本级财政事权4.邮政“市本级承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规划,负责制定全市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政策。”修改为“邮政。(1)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市级根据中央政策与自治区共同承担具体执行事项。(2)其它邮政公共服务。市承担辖区内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相关职责,负责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
采纳理由:根据桂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精神,建议明确市本级要根据中央政策与自治区共同承担邮政业务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责任。
三是主要内容:(三)县(市、区)财政事权4.“邮政。(1)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市县(市、区)根据中央、自治区政策共同承担具体执行事项。(2)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市县(市、区)根据中央、自治区政策共同承担具体执行事项。”修改为“邮政。(1)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市与县(市、区)根据中央及自治区政策共同承担实施自治区负责外的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应急性公共服务、健全完善邮政管理体制等具体执行事项。(2)其他邮政公共服务。市与县(市、区)根据中央及自治区政策共同承担实施自治区负责外的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和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等具体执行事项,完善市县乡村快递网络节点建设保障机制。”
采纳理由:根据《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文件精神,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领域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由地方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主要包括相关领域地方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所开展的重大问题研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及地方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监管,本行政区域内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应急性交通运输公共服务等事项。建议明确市本级与县(市、区)共同承担实施自治区负责外的行业监管、行业统计与运行监测、应急性公共服务、健全完善邮政管理体制等具体执行事项。
2.不采纳2点意见。
一是主要内容:(三)县(市、区)财政事权。“1.公路。(1)省道(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县(市、区)承担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中除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建议改为“(1)省道(地方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承担省道建设、养护和管理由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支出。”
不采纳理由:象州县未说明理由,且根据桂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二)自治区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1.公路。已明确市县承担具体执行事项的实施,承担除自治区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故县(市、区)要承担除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支出以外的其余支出。
二是主要内容:(三)县(市、区)财政事权。4.邮政。建议添加“落实辖区内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属地责任,给予人员、编制、场地、经费等保障,并承担具体执行事项。”
不采纳理由:征求意见稿中内容与桂政办发〔2019〕104号文件一致,关于市邮政局要求增加给予人员、编制、场地、经费等保障内容建议另行行文报送相关部门审批。
四、需要市政府议定的事项
请求审定通过该通知文稿。自治区财政厅要求根据自治区的方案3个月内制定本市交通运输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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