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5〕134号),明确了组织体系、应急预警、响应、处置、保障措施、事件分级标准等,同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2016年7月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广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53号),要求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或修订本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为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9月3日印发了《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19年,由于我市党政机构改革,部分党政部门名称改变、机构合并及职能调整,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重新划分,为更好建立健全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原《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风险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和附件8个方面内容。
(一)总则
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事件分级,强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依据减供负荷、供电用户停电两个指标,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把大面积停电事件划分为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三级。
(二)组织体系
《预案》规定由来宾市人民政府成立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工信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负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预案并成立相应应急指挥机构,健全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由上一级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各相关政府联合处置。
(三)风险分析、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预案》从来宾市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电网发展等方面,分析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危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政府相关部门、电力企业加强监测,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影响范围和程度。同时,规范了预警分级、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和信息报告工作。
(四)应急响应
《预案》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由高至低设定为Ⅱ级、Ⅲ级和Ⅳ级三个等级。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来宾市人民政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报请自治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做好市本级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政府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由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或事发地县级政府负责指挥应对工作。
对于未达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事发地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五)后期处置
《预案》将后期处置工作分为处置评估、事件调查、善后处置和恢复重建四部分,明确了工作主体及相关要求。
(六)保障措施
《预案》从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技术保障、应急电源保障、资金保障六个方面明确了保障要求,细化了保障措施。
(七)附则
主要内容包括预案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实施时间。
(八)附件
包括三个附件: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工作组职责、来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
三、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0年4月、6月,就《预案》(修订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直及驻市中区直单位、发电企业等41家单位进行了征求意见,收到39个单位书面反馈意见(2家单位未回复意见视为无意见),其中11个单位提出了修改意见,且提出的意见均得到了采纳,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送市司法局审查。2020年9月,市司法局对《预案》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该预案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