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建设的来宾市河南供水项目—取水泵房项目应进行抗震设防专项论证而未论证,通知整改后,论证结论仍未达到“可行”。该行为违反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
现要求你公司分管领导和工程部经理于2018年1月16日下午15:00时接受我委领导约谈。无故未按时接受约谈的,我委将对你工程停止审批相关手续。
我委地址:来宾市盘古大道中123号
联系人及电话:石卫东,0772-4233362 黄春尉,0772-4233362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1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